他们知道在整个决策过程中,最费时的不是决策的本身,而是决策的推行。一项决策如果不能付诸行动,就称不上是真正的决策,最多只是一种良好的意愿。也就是说,有效的决策虽然是以高层次的理性认识为基础,但决策的推行却必须尽可能地接近工作层面,必须力求简单。

有效决策的五大要素

01

要确实了解问题的性质,如果问题是经常性的,那就只能通过一项建立规则或原则的决策才能解决

02

要确实找出解决问题时必须满足的界限,换言之,应找出问题的“边界条件”

03

仔细思考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案是什么以及这些方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然后再考虑必要的妥协、适应及让步事项,以期该决策能被接受

04

决策方案要同时兼顾执行措施,让决策变成可以被贯彻的行动

05

在执行的过程中重视反馈,以印证决策的正确性及有效性

01

有效的决策人首先需要辨明问题的性质:是一再发生的经常性问题呢,还是偶然的例外?

换言之,某一问题是否为另一个一再发生的问题的原因?或是否确属特殊事件,需以特殊方法解决?倘若是经常性的老毛病,就应该建立原理原则来根治;而偶然发生的例外,则应该按情况做个别处置。

按问题的发生情况来说,细究起来,不只有“经常”和“例外”两类,一般可以分成四类:

第一类,是真正经常性的问题。发生的个别问题,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管理者日常遇到的问题大部分都属于此类。

第二类问题虽然是在某一特殊情况下偶然发生,但在实质上仍然是一项经常性问题。

第三类问题,才是真正偶发的特殊事件。真正偶然性的例外事件实在少之又少。但是,一旦发生时,我们必须自问:这究竟是一次“真正的偶发事件”,还是另一种“经常事件”的首次出现?

这也就是我们要介绍的第四类问题:首次出现的“经常事件”。除了上述第三类“真正偶发的特殊事件”外,其余三类问题均需要一种“经常性的解决方法”。

换言之,需要制定一种规则、一种政策或一种原则。一旦有了正确的原则,一切类似问题的解决就将易如反掌。

换句话说,问题再度发生时,即可根据原则去处理了。只有第三类“真正偶发的特殊事件”才必须个别对付,没有原理原则可循。

有效的决策人常需花费不少时间来确定问题的属性。如果问题的属性判断错了,其决策必为错误的决策。

便是误将“经常问题”视为一连串的“偶发问题”。换言之,没有了解问题症结所在的基础,对问题缺乏经常性的认识与原则,其结果自然是失败与无效。

另一种常犯的错误,是误将真正的新问题视为旧病复发,因而仍旧应用旧原则。

第三种常见的错误,是对某些根本性问题的界定似是而非。

最后一种错误,是只看到问题的部分,而没有看清全貌。

一位有效的决策者碰到问题,总是先假定该问题为“经常性质”。他总是先假定该问题是一种表面现象,另有根本性的问题存在。他要找出真正的问题,不会只满足于解决表面现象。即使问题确实是偶发性的,有经验的决策者也会先怀疑这是不是另一项新的经常问题的首次出现。

社会生活及政治生活中最显著的一项事实是:暂时性的事物往往具有永久性。

有效的管理者都懂得这个道理。当然,这并不是说有效的管理者永远不会采用临时措施。不过,他会问自己:“如果这个临时办法被长期执行下去,我会愿意吗?”如果他的回答是否定的,他就会从更基本、更理性及更广泛的观念上去谋求解决之道。

换言之,他会建立一项正确的原则。

因此,有效的管理者所做的决策一般不会太多。但这并不是因为做一项原则性的大决策需要很长的时间。事实上原则性的决策,通常不会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决策所需的时间更长。

有效的管理者实际上没有做太多决策的必要。他既然已经设计了一套规则和政策来解决经常事件,就可以运用有关的规则来解决绝大多数的问题。一位管理者如果天天要做决策,时时要做决策,那恰恰说明他是个疏懒和无效的人。

决策者也常常要留意是否有非常事件出现。他一定经常自问:“这一解释能说明某些事件吗?能说明所有同类的事件吗?”他一定经常想,这个问题的解答,可能引发什么结果?

最后,当出现了别的非常事件时,当出现了他的解答所不能解释的事件时,或者当发生的结果竟与预期不符时,他又回过头来重新检讨原来的问题。

02

决策的第二个要素,在于确实了解决策应遵循的规范。决策的目标是什么?换言之,最低限度应该达成什么目的?应该满足什么条件?用科学的术语来说,这就是所谓“边界条件”。

一项有效的决策必须符合边界条件,必须足以达成目的。

边界条件说明得越清楚和越精细,据以做出的决策越有效,越能达成决策的目的。反过来说,边界条件不够明确,则所做的决策不论看起来如何了不起,都肯定是一项无效的决策。通常,探求边界条件的方法,是探求“解决某一问题应有什么最低需要”。

边界条件往往不容易找出来,而且每个人所看到的边界条件往往也不尽相同。

有效的管理者明白,一项不符合边界条件的决策,肯定是无效和不适当的决策。不符合边界条件的决策,有时比一项符合“错误的边界条件”的决策更加误事。

当然,不符合边界条件与符合错误的边界条件,两者都是错误的决策。不过,边界条件错了,还可能有修正的余地,决策仍可能成为有效的决策。如果根本与规范相反,那就难于补救了。

事实上,我们对边界条件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这能提醒我们一项决策什么时候应该抛弃。

在各种不同的可能决策中要识别出哪项决策最危险(所谓最危险的决策,就是勉强可行的决策,即唯有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才可能达成的决策),也必须了解边界条件。

几乎每一项这种决策都有其意义,但是当我们进一步探究其必须满足的规范时,便可能发现各项规范之间存在互相冲突的情况。这样的决策纵然不能说是不可能成功的,最多也只能说成功机会很小而已。若成功需寄望于奇迹,则问题不是奇迹出现的机会太小,而是我们不能依赖奇迹。

不过,对重要的决策而言,要确定边界条件和提出规范,光靠“事实”是不够的,还要看我们如何理解问题,这是一种充满风险的判断。

任何人都可能做出错误的决策,事实上任何人也确实会做出错误的决策。但是,任何人做决策,都不能不顾及边界条件。

03

决策的第三个要素,是研究“正确”的决策是什么,而不是研究“能为人接受”的决策是什么。

人总有采取折中办法的倾向,如果我们不知道符合规范及边界条件的“正确”决策是什么,就无法辨别正确的折中和错误的折中之间的区别,最终不免走到错误的折中的方向去。

关于决策是否容易被他人接受的问题,如果老是要考虑决策如何才能被他人接受,又怕他人会反对,那就完全是浪费时间,不会有任何结果。

世界上的事,你所担心的往往永不出现;而你从来没有担心的,却可能忽然间变成极大的阻碍。

这就是说,如果你一开头就问:“什么是能让人接受的决策?”那你永远不会有结果。因为在你这样考虑时,通常总是不敢提出最重要的结论,所以你也得不到有效和正确的答案。

04

决策的第四个要素,是化决策为行动。考虑边界条件,是决策过程中最难的一步;化决策为行动,则是最费时的一步。

然而打从决策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行动的承诺纳入决策中,否则便是纸上谈兵。

事实上,一项决策如果没有列举详细具体的行动步骤,并指派为某人的工作和责任,那便不能算是一项决策,最多只是一种意愿。

过多的政策说明令人困扰,尤其是在企业机构里更是如此:决策中没有行动的承诺,没有指定何人负责执行。所以,组织的成员看到颁布的政策时,总不免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以为上级只不过是说说罢了。

若要化决策为行动,首先必须明确无误地回答下面几个问题:谁应该了解这项决策?应该采取什么行动?谁采取行动?这些行动应如何进行,才能使执行的人能够执行?特别是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问题,通常最容易被人忽略,以至于即使有了结果,也是灾难性的。

决策行动还必须与执行人员的工作能力相适应。

尤其是为推行某一决策执行人员必须改变其行为习惯和态度时,化决策为行动更是最重要的考虑。在这种情况下,不但行动责任必须明确指定,执行人员必须确有能力,而且绩效的衡量及标准和有关激励的制度,也都需要配合改变。否则,工作人员就会困于情绪的冲突之中。

当然,要想每一个管理者都能将决策的执行融合于决策本身,那是不容易的。可是,我们至少应该思考,某一决策需要怎样的行动承诺,需要怎样的工作划分以及有些怎样的人才可用。

05

决策的最后一个要素,是应在决策中建立一项信息反馈制度,以便经常对决策所预期的成果做实际的印证。

决策是人做的,人难免会犯错误。再了不起的决策,也不可能永远正确;即使是最有效的决策,总有一天也是会被淘汰的。

我们需要组织化的信息作为反馈。我们需要数字,也需要报告。可是如果反馈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我们又不肯亲自察看,那么我们缺乏有效性也就不该怨谁了。

以上所述,就是决策的要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2025-12-28 09:13:23